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臭氧檢測儀檢定規程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,具體依據 JJG 1077-2012 臭氧氣體檢測儀檢定規程 及相關標準:
1. 檢定前準備
設備準備:
標準臭氧發生器(用于產生已知濃度的臭氧)。
臭氧濃度標準氣體(用于校準和檢定)。
流量計(用于控制氣體流量)。
溫度、濕度計(用于環境監測)。
零氣(如純凈空氣或氮氣,用于零點校準)。
環境條件:
溫度:通常為 (20±5)°C。
濕度:通常為 ≤85% RH。
避免強電磁干擾和振動。
2. 外觀及功能性檢查
檢查儀器外觀是否完好,標識是否清晰。
檢查電源、顯示屏、按鍵等功能是否正常。
確認儀器是否具備零點校準和量程校準功能。
3. 零點校準
使用零氣(如純凈空氣或氮氣)通入儀器。
調整儀器的零點,使其顯示值為零或接近零。
4. 量程校準
使用標準臭氧氣體或臭氧發生器產生已知濃度的臭氧。
通入儀器,調整儀器的量程,使其顯示值與標準值一致。
通常選擇至少 3 個濃度點(如低、中、高濃度)進行校準。
5. 示值誤差檢定
通入不同濃度的標準臭氧氣體,記錄儀器的顯示值。
計算示值誤差:
示值誤差=(儀器顯示值?標準值)/量程×100%
示值誤差應符合規程要求(如 ±5%)。
6. 重復性檢定
在相同條件下,多次通入同一濃度的標準臭氧氣體。
記錄儀器的顯示值,計算重復性:
重復性=(標準偏差/平均值)×100%
重復性應符合規程要求(如 ≤2%)。
7. 響應時間檢定
通入標準臭氧氣體,記錄儀器從零點升至穩定顯示值 90% 所需的時間。
響應時間應符合規程要求(如 ≤60 秒)。
8. 穩定性檢定
在檢定過程中,觀察儀器在一定時間內的示值變化。
穩定性應符合規程要求(如 1 小時內示值變化 ≤2%)。
9. 環境適應性檢定
在不同溫度、濕度條件下測試儀器的性能。
確保儀器在規定的環境范圍內正常工作。
10. 檢定結果處理
根據檢定數據,判斷儀器是否符合規程要求。
對合格的儀器出具檢定證書,對不合格的儀器出具檢定結果通知書。
11. 檢定周期
臭氧檢測儀的檢定周期通常為 1 年,具體可根據使用頻率和環境條件調整。
注意事項
檢定過程中應避免臭氧泄漏,確保操作人員安全。
檢定設備應定期送檢,確保其準確性。
檢定記錄應完整保存,便于追溯。
通過以上流程,可以確保臭氧檢測儀的測量結果準確可靠,滿足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。
臭氧檢測儀檢定規程的參考依據通常包括以下標準和規范:
JJG 1077-2012 臭氧氣體檢測儀檢定規程
這是中國國家計量檢定規程,專門針對臭氧氣體檢測儀的檢定要求、方法和設備。
GB/T 18883-2002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
該標準規定了室內空氣中臭氧的濃度限值,適用于臭氧檢測儀的校準和檢定。
GB 3095-2012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
該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中臭氧的濃度限值,適用于臭氧檢測儀的檢定。
JJF 1001-2011 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
該文件提供了計量學中的基本術語和定義,適用于檢定過程中的術語解釋。
JJF 1059.1-2012 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
該文件規定了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方法,適用于臭氧檢測儀檢定中的不確定度分析。
ISO 13964:1998 空氣質量-環境空氣中臭氧的測定
該國際標準提供了臭氧測定的方法,適用于臭氧檢測儀的校準和檢定。
GB/T 15437-1995 環境空氣 臭氧的測定 靛藍二磺酸鈉分光光度法
該標準規定了臭氧濃度的測定方法,適用于臭氧檢測儀的檢定。
GB/T 18204.2-2014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2部分:化學污染物
該標準提供了公共場所臭氧濃度的檢測方法,適用于臭氧檢測儀的檢定。
JJF 1104-2003 環境監測儀器檢定規程
該規程適用于環境監測儀器的檢定,包括臭氧檢測儀。
GB/T 16157-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
該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臭氧濃度測定,適用于臭氧檢測儀的檢定。
這些標準和規范為臭氧檢測儀的檢定提供了技術依據和操作指南,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。